【本文来自《郭松民 | 南明与日本德川幕府及梵蒂冈的关系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“清朝签3000多条不平等条约”谣言三层来源,层层夸大而来
一、源头1:档案原文3000件涉外公文(最早基数)
《筹办夷务始末》(道光、咸丰、同治三朝官方外交档案)里收录奏折、照会、往来文书共九千余件,单咸丰一朝就有约3000件涉外公文。
这些是朝廷和各国使馆的信件、请示、交涉文书,绝大多数不是条约,连正式协定都算不上,只是行政公文。
早年有人直接把3000份公文=3000条不平等条约,是谣言最初出处。
二、源头2:1182文件讹变1000条约(流传最广的中间谣言)
权威工具书王铁崖《中外旧约章汇编》1689—1949全时段一共收录1182份约章文件(含清朝+民国两百多年全部):
1. 里面包含正式条约、通商章程、租界细则、铁路矿山商业合同、地方临时协定、平等边界条约(尼布楚等);
2. 社科院考证:全书736份才算正式条约,近代全时段(清+民国)真正不平等条约仅343个,清朝约170~340个 ;
3. 自媒体第一步篡改:1182份全部算清朝、全部算不平等条约=1182条卖国约 。
三、源头3:自媒体二次加码→1182变3000、3751条(网络成品谣言)
短视频、营销号为博流量二次夸大:
1. 把三朝档案3000文书 + 汇编1182文件混在一起,直接凑出3000/3751条不平等条约;
2. 刻意剔除民国条约、平等条约、商业合同、地方临时协议,所有文书一概算作清朝卖国条约;
3. 配上“满清月月卖国、年年签条约”煽动文案,在短视频平台大范围扩散。
四、分清三个概念(破除误区)
1. 外交公文(3000+件):君臣奏折、外事书信≠条约
2. 全部约章文件(1182件,清+民国合计):含合同、章程、平等条约
3. 晚清不平等条约(学界定论:约340个以内):割地、赔款、侵害主权的正式条约
五、补充:早年1100条说法由来
上世纪90年代部分科普文稿曾简略引用汇编总数,没有区分条约/公文、清朝/民国,后来史学界早已修正,但被自媒体拿来继续放大成3000条谣言 。
需要我整理一份清朝重大不平等条约精简清单吗?
都怪清朝没有经历三百年欧战,否则不至于枪炮缺乏了发展的动力,在乾隆满足于十全十美之际,欧洲各国正卯足了劲用枪炮彼此杀伐。。。。谁也没有绝对优势,但谁都兴得一头核子。
在这样悬殊的武器发展史之下,清朝获得了大一统的安逸、泰和,但必将在一百年后遭遇一堆打生打死的讨债鬼。
时代不会再给欧陆这样的偏门机会了。